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2年度一.二期厂区推流器维保,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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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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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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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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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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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岚山净化水厂2022年度一.二期厂区推流器进行维护保养,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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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总限价 2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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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120 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实施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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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9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5时整 。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8月22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
7.2 邮寄方式递交:请投标人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收件人:虞洁;联系电话: 19817872822(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445055312@qq.com)提供邮寄信息给招标人,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招标人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bszzx.com.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关注上述公告发布媒体,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徐春杰、陆浩峰
电话:0574-8895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