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招标项目。
2.2项目范围: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法律咨询的相关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3预算金额:65000元/年。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到期根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的满意程度决定是否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响应的,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其各个区域分所只能选择唯一一家参与本次响应,如发现总所和其区域分所同时响应、或其不同区域分所同时响应的情况,该律师事务所所有响应均为无效。
3.3投标人及其律所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至2024 年 8 月 15 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6:00。
4.2发售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报名资料与汇款证明直接发送邮件(1002294364@qq.com)至我司。
4.3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1、线下报名;2、线上邮箱报名。
4.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请按下述账户汇款(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5 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的以下资料开标时须提交原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年 8 月 26 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网银、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关于投标保证金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332002041012010010244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会计,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3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应于2024年 8 月 29 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开标室),投标单位可以派授权代表参加(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szzx.com.cn/)网站。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民安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96985819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胡天扬、徐春杰、方海杰
电话:0574-8831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