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就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电子比选采购,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电子比选。现将本次电子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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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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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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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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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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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服务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编制用地预审论证报告(含节地评价),分析项目概况、选址意向、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推荐方案等;二是获得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具体服务内容及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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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服务至取得本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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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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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响应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论证过程的费用、专家论证费(若有)、办公用房及设施费、通讯设施费、交通设施费、专家住宿费(若有)、工作人员及专家评审伙食费、加班费、现场踏塌安全措施费、工具支架搭设费(若有)、加载车辆配合费、与相关单位配合费、代理服务费、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涉费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无效响应处理。
(2)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比选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2.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比选申请人;
2.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至 2025 年 7 月23 日(北京时间),登陆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home)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比选采购文件。
3.2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比选申请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比选响应文件。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1金额:人民币 / 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4.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15:00时整 。
4.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9:00。
5.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比选采购文件,采用电子比选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电子比选采购文件和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的要求编制、上传比选响应文件。
5.3比选活动准备: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正式注册。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上传比选响应文件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比选活动等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标。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天银路55号1503室
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陆浩峰、徐春杰、方海杰
电 话:0574-88311675